家属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:「案子现在到哪一步了,还能做什么?」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——能不能做,取决于案件处在哪个阶段、还有多少时间。所以这一组页面不按罪名分,而按阶段分。
每个环节的写法都是同一套:先把现行有效的法条原文摆出来,再讲这个阶段在程序上真实发生了什么,最后才是「这个阶段该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」。你可以只看自己关心的那一页,也可以顺着时间线读下去。
一个刑事案件要走完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三道关口。这一组页面按阶段拆开写:每个阶段由谁在办、法定期限多长、能做什么、什么时机做完才有用。
家属最常问的一个问题是:「案子现在到哪一步了,还能做什么?」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——能不能做,取决于案件处在哪个阶段、还有多少时间。所以这一组页面不按罪名分,而按阶段分。
每个环节的写法都是同一套:先把现行有效的法条原文摆出来,再讲这个阶段在程序上真实发生了什么,最后才是「这个阶段该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」。你可以只看自己关心的那一页,也可以顺着时间线读下去。
下面这条线是刑事诉讼的主干流程。具体时限以法律及办案机关的通知为准。
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;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;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可以延长至三十日。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)。
这个阶段的关键动作:会见、了解讯问内容、在批捕审查前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。这一段的工作,通常对案件走向影响最大。看黄金 37 天完整指引 →
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重大、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;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、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,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,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)。
这个阶段的关键动作:阅卷、核对数额与情节、就罪名认定与处理方式提交书面意见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:辩护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)。审查起诉阶段怎么辩 →
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八条)。审理中可以对与定罪、量刑有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、辩论(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)。
这个阶段的关键动作:庭前会议、质证、量刑辩护;判决后如不服,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、裁定为五日(同法第二百三十条)。一审开庭与量刑辩护 →
如果不知道从哪看起,先找到最像自己处境的标题。
阅卷权从什么时候开始、案卷里有什么、法律意见怎么写才有分量、羁押必要性审查怎么用。
不起诉法定不起诉、酌定不起诉、存疑不起诉——名字相近,条件和后果差别很大。哪一条最适合你的案子。
认罪认罚什么叫「认」、具结书上写什么、法院是不是一定会采纳量刑建议、签了之后还能不能有异议。
电子证据封存、校验值、写保护设备、见证人、鉴定人出庭——一份份可以逐条核对的技术清单。
讯问笔录笔录是定案核心证据。哪些话在笔录里会被写歪、哪些记载必须要求更正、非法方法取证怎么排除。
一审开庭庭前会议解决什么、庭审怎么质证、量刑情节怎么讲、要不要上诉,以及上诉不加刑的边界。
如果你更关心「我的行为会被定什么罪」,从罪名体系进去更直接。
一般分三个阶段: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(职务犯罪等由监察机关调查)负责,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,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。每个阶段都有法定期限,也都有律师可以介入并提交意见的时点。
审查起诉是辩护空间最大的阶段之一。此时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卷材料,可以看到全案证据的构成,可以就罪名认定、数额核定、情节认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,就羁押必要性提出意见,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争取不起诉或者更轻的量刑建议。相比审判阶段只能围绕起诉指控来辩护,这一阶段的主动权更大。
审判阶段的辩护围绕定罪与量刑展开:可以在庭前会议提出非法证据排除、申请证人出庭、申请重新鉴定或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;庭审中围绕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进行质证;量刑环节就自首、立功、从犯、退赔谅解、认罪认罚等情节发表意见。判决后如不服,还有上诉程序。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梳理,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、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整理,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。法律与司法解释可能修订,个案适用请与执业律师当面沟通。免责声明
把拘留通知书或者收到的法律文书念给我听,我告诉你现在处在哪个阶段、还剩多少时间、该做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