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依据与取证规范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(非法证据排除)
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。
电子数据规定 第七条(取证主体)
收集、提取电子数据,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。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。
同规定 第八条(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、封存)
收集、提取电子数据,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,应当扣押、封存原始存储介质,并制作笔录,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。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,应当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,无法增加、删除、修改电子数据。封存前后应当拍摄被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的照片,清晰反映封口或者张贴封条处的状况。封存手机等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存储介质,应当采取信号屏蔽、信号阻断或者切断电源等措施。
同规定 第九条(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时的要求)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,可以提取电子数据,但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、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,并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校验值:……
同规定 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(笔录与见证人)
收集、提取电子数据,应当制作笔录,记录案由、对象、内容,收集、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、地点、方法、过程,并附电子数据清单,注明类别、文件格式、完整性校验值等……收集、提取电子数据,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。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,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情况,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。
同规定 第十六条(电子数据检查)
电子数据检查,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,并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进行检查;有条件的,应当制作电子数据备份,对备份进行检查;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且无法制作备份的,应当注明原因,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。电子数据检查应当制作笔录,注明检查方法、过程和结果,由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
同规定 第十九条(工具类数据与统计数据)
对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无法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,应当附电子数据属性、功能等情况的说明。对数据统计量、数据同一性等问题,侦查机关应当出具说明。
同规定 第二十五条(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同一性)
认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同一性,可以通过核查相关 IP 地址、网络活动记录、上网终端归属、相关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进行综合判断。认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与存储介质的关联性,可以通过核查相关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进行综合判断。
同规定 第二十七条(瑕疵证据的补正)
电子数据的收集、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,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可以采用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:(一)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;(二)笔录或者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、电子数据持有人(提供人)、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的;(三)对电子数据的名称、类别、格式等注明不清的;(四)有其他瑕疵的。
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(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)
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:(一)电子数据系篡改、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;(二)电子数据有增加、删除、修改等情形,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;(三)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形。
质证清单:从扣押到出庭,逐项核对
下面这张清单,是按取证的先后顺序排的。每一格都可以对照案卷里的笔录、清单、说明去核。
- 取证主体:是否为二名以上侦查人员?取证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(第七条)?
- 原始介质:能够扣押的是否扣押并封存?封存是否保证不解除封存状态即无法增删改?封存前后照片是否反映封口或封条(第八条)?
- 无线通信介质:手机等介质是否采取了信号屏蔽、信号阻断或者切断电源措施(第八条)?
- 无法扣押的情形:是否在笔录中注明原因、存放地点或来源,并计算完整性校验值(第九条)?
- 笔录与清单:是否记录了案由、对象、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方法、过程?清单是否注明类别、文件格式、完整性校验值?是否有侦查人员、持有人(提供人)、见证人签名或盖章(第十四条)?
- 见证人:是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?无法由符合条件人员担任的,是否在笔录中注明并对相关活动录像(第十五条)?
- 检查过程:拆封过程是否录像?是否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检查设备?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且无法制作备份的,是否注明原因并录像(第十六条)?
- 移送状态: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电子数据是否以封存状态随案移送,并一并移送备份(第十八条)?
- 统计数据:涉及数据统计量、数据同一性的问题,侦查机关是否出具说明(第十九条)?
- 完整性验证:是否比对过完整性校验值?是否与备份数据作过比较?冻结后是否审查过访问操作日志(第二十三条)?
鉴定意见怎么质证
网络犯罪案件中,涉案金额、程序功能、数据同一性等专门性问题,往往依赖鉴定意见。刑辩的技术性,很大一部分就落在这里。